(1)欧洲: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适用国家及地区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此外,其他部分国家也承认CE认证。
CE认证覆盖产品类型
·电源CE认证:通信电源、开关电源、充电器、显示器电源、充电器、LCD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灯具CE认证:吊灯、轨道灯、庭院灯、手提灯、筒灯、LED路灯、灯串、台灯、LED射灯、LED球泡灯、格栅灯、水族灯、路灯、LED灯管、LED灯具、节能灯、T8灯管等。
·家电CE认证:风扇、电水壶、音响、电视机、鼠标、吸尘器等 。
·电子CE认证:耳塞、路由器、手机电池、激光笔 。
·通讯类产品CE认证:电话机、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传真机、电话答录机、数据机、数据介面卡及其他通讯产品 。
·无线产品CE认证:蓝牙BT产品、平板电脑、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读写器、无线收发器、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遥控器、无线网路装置、无线影像传送系统及其他低功率无线产品等 。
·无线通讯类产品CE认证:2G手机、3G手机、3.5G手机、DECT手机(1.8G,1.9G频段)、无线对讲机等 。
·机械CE认证:机械CE认证:汽油机、电焊机、数控钻床、工具磨床、割草机、洗涤设备、推土机、升降机、打孔机、洗碗机、水处理设备、汽油发焊机、印刷机械、木工机械、旋挖钻机、打草机、扫雪机、挖掘机、印刷机、打印机、切割机、压路机、抹平机、割灌机、直发器、食品机械、草坪机等 。
·个人防护类CE认证:护目镜、眼睛、绝缘手套、绝缘鞋类 。
① GS认证

GS的含义是德语"Geprü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德国安全)的意思。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GP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认证对产品和文件的要求:产品要通过欧洲安全标准的型式实验;产品结构要符合标准要求;说明书(德文,英文)要符合标准;按TUV要求准备的《结构图》、《电路图》、《零部件清单》等英文文件,产品测试将按这些文件提供的参数进行。
GS认证对工厂品保体系有严格要求,对工厂要进行审查和年检:要求工厂在批量出货时,要依据ISO9000体系标准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工厂最少要有自己的品管制度,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足够的生产、检验能力。 颁发GS证书之前,要对新工厂进行审查合格才发GS证书。发证书后,每年要对工厂进行最少1次审查。 无论该工厂申请多少个产品的GS 标志,工厂审查只需要1次。
GS认证涵盖的产品范围:
- 家用电器,比如电冰箱、洗衣机、厨房用具等
- 电子玩具
- 体育运动用品
- 家用电子设备、照明电器
- 家用机械
- 电气及电子办公设备,比如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打印机等。
- 通讯产品
- 电动工具,电子测量仪器等等
- 工业机械、实验测量设备
- 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产品如自行车、头盔、爬梯、家具等
GS标志最初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到目前已经有多家欧盟机构被授权颁发GS认证证书。现在GS标志已经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产品安全标志。通常有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可以更高而且更加畅销。目前,欧共体CE规定中,1997.1.1.起执行“低电压指令(LVD)”。而GS认证中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产品在获得GS认证标志后,申请人会额外免费获得该产品CE证书(仅限于LVD指令),即厂商申请GS的同时获得了欧盟LVD证明。
① ROHS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镉的含量不能超过0.01%。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十大类102种产品,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① EAC认证(海关联盟CU-TR认证)

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在2010.10.18签署的协议《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关税同盟委员会致力于制定保证产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一种认证,三国通用,由此形成了俄白哈海关联盟CU-TR认证。统一标志为EAC。
为了使联盟国之间的贸易更容易,也为了避免在这个关税联盟内进出口产品的技术法规壁垒,海关联盟立法签发强制性海关联盟TR技术法规证书,海关联盟证书Customs Un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certificate :是证明该产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的唯一证明,该证书适用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全境。
2013年2月15日起,凡属于俄白哈海关联盟(CU)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强制申请CU-TR认证。截至2013年3月15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已经停止签发本国旧法规的GOST证书。
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均有自己的GOST标准体系,形成海关联盟之后,联盟成员国引用了大量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委员会ISO标准。部分标准在引用过程中保留了原来的欧洲标准或ISO标准号码。
根据2011年1月28日同盟委员会第526号决议拟定,需要CU-TR认证的产品目录有61类。2013年2月15日开始分批强制执行。具体认证产品清单如下:
1)机械和设备;
2)低压设备;
3)高电压设备;
4)操作气态燃料的设备;
5)高压下运行的设备;
6)压力设备;
7)防爆设备,易爆环境中作业的设备;
8)游乐设施,体育设备,儿童游乐场;
9)电梯,升降机;
10)轮式车辆和配件;
11)拖拉机机械和配件;
12)农业机械和配件;
13)林业机械和配件;
14)公交车和配件;
15)铁路运输工具,包括高铁和配件;
16)地铁车辆和配件;
17)轻轨和有轨电车;
18)船舶,海上运输对象;
19)内河运输对象;
20)建筑五金;
21)建筑物;
22)建筑材料和建筑产品;
23)铁路运输基础设施,包括高铁;
24)地下基础设施;
25)道路车辆和配件;
26)烟花、爆竹和包含烟火成分的产品;
27)民用爆炸品以及含有它们的产品;
28)轻工业生产(现成的布匹,地毯和地毯,针织,服装和皮革,皮鞋,毛皮和毛皮制品)。
29)玩具;
30)儿童产品;
31)儿童护肤品;
32)餐具,厨具;
33)卫生用品;
34)香水和化妆品;
35)口腔卫生;
36)包装产品;
37)个人防护产品和装备;
38)消防安全产品和设备;
39)灭火剂;
40)医疗器械和设备;
41)卫浴产品;
42)家具产品;
43)化工产品;
44)合成洗涤剂;
45)家用化学品;
46)油漆和溶剂;
47)肥料;
48)植物保护产品;
49)汽油,柴油和船用燃油,航空燃油发动机和燃油;
50)替代燃料;
51)润滑剂,油和特种油;
52)水,气,热,电能系统设备;
53)石油和炼油产品的系统和设备;
54)食品;
55)酒精饮料;
5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57)粮食;
58)烟草产品;
59)狩猎和运动武器,弹药;
60)电信设施;
61)煤炭及其制品。
① CB

IECEE-CB体系是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电,工产品合格检测与认证组织(IECEE)建立的电工产品安全检测结果全球互认的体系,目的是为了减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CB体系依据IECEE批准的相关电子电气设备的IEC安全和电磁兼容(EMC)标准,实现了对包括信息电气设备、家用电器、医用电气设备等19大类电工产品检测结果的互认。
目前,CB体系涵盖电子游戏装置、测试设备、供电线缆、电容器与零部件、照明、家庭用具、保护装置、变压器、办公与IT设备AV设备、以及医疗器械等,共有14大类180种产品。
① UKCA

UKCA(英国合格评定标志)是英国退欧后用于取代 CE 标志的一种英国产品认证。2021 年 1 月 1 日起,计划投放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市场的产品将需要这一认证。
英国认证机构不再允许签发任何欧盟法定认证,且欧盟内现有的英国认证也不再有效。此前使用英国认证机构法定认证标志(例如欧盟样机试验证明)的制造商必须更换为欧盟成员国的机构或者重新申请。与之对应,在英国使用的认证标志也必须由英国认证机构签发。
必须使用已规定相应 UKCA 认证义务的相应英国法规替代欧盟指令和欧盟法规。
欧盟市场不认可 UKCA 认证。计划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仍然需要 CE 认证。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UKCA 标志在英国成为强制性标志。2023 年 8 月初,英国政府宣布,CE 标志将在 2024 年最后期限之后无限期地得到认可。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制造商将被允许向英国市场推出仅带有 CE 标志的产品。类似于欧盟的合规声明,将来还会有针对英国市场的 UKCA 合规声明,其将参考相应的英国法律并引用英国标准 (BS) 作为规范依据,而不是欧盟的指令/法规。以 BS 为后缀的标准表示这些是由作为英国标准组织的英国国家标准机构所采用的标准。
即使在 2024 年底之后,CE 标志、欧盟合格声明和欧盟型式检验也将被视为等同于英国相应要素的替代品。
英国政府发布了 UKCA 认证指令。
下列产品必须具备 UKCA 认证:
· 玩具安全
· 体育摩托艇和船舶
· 简单压力容器
· 电磁兼容性
· 非自动称重仪
· 测量仪
· 电梯
· ATEX
· 无线电设备
· 压力设备
· 个人防护装备
· 气体设备
· 机械制造
· 外部噪音
· 生态设计
· 气溶胶
· 低压电设备
· 危险物品限制